海旺天光清大場

【海旺天光清大場|系列講座紀錄文】你的鑑定不是你的鑑定:邱和順案的鑑識科學與司法漏洞

▎前言 本次講座邀請到了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召集人尤伯祥律師,闡述台灣司法和鑑定制度的不足之處。律師也在講座中分享了鑑識科學和該法律漏洞如何影響邱和順案判決的運作,導致此冤案的產生。 ▎鑑定制度簡介 尤伯祥律師首先介紹了鑑定制度在英美法系和臺灣刑事訴訟法中的差別。英美法系中進行鑑定的人分為「專家證人」和「鑑定人」,前者是由檢察官和辯方委託鑑定的專家,後者則是由法官委託的專家證人,是專屬於法庭的中立專家證人。 台灣刑事訴訟法的鑑定制度並沒有專家證人,而是分為「機關鑑定」和「自然人鑑定」。自然人鑑定是由審判長、受命法官或檢察官選任鑑定人的鑑定制度,和英美法系中只有法官才能選任鑑定人的規定相比,可以看到台灣的法律賦予檢察官較大的權限。被告本身則沒有自己請鑑定人作證的權力,只能請求檢察官、審判長或是受命法官幫他選任或囑託。 至於鑑定人或鑑定機關製作的「鑑定報告書」,在法律中屬於「法定的傳聞例外」。在英美法的傳聞原則(Hearsay Rule)

【海旺天光清大場|系列講座紀錄文】 冤「遇」:鄭性澤案救援經驗談

▎前言 清大場海旺天光3/22的講座主題是「冤案救援的困境與受冤經驗談」,邀請到了邱顯智立委與鄭性澤來為大家演講。顯智是鄭性澤案的義務律師,鄭性澤則是冤案平反者,在監獄待了14年才終於獲判無罪。本次講座同時邀請到顯智和性澤,和我們分享如何在國家暴力中為當事人據理力爭,以及聲援過程中所遇過的困境和感想。 ▎受冤者惺惺相惜 鄭性澤自身就是冤獄的當事人,他也感受到自身前去探視其餘正在遭受冤獄的當事人所帶來的效果,說能感同身受一點也不為過。對於冤獄受難者而言,鄭性澤的經歷能帶給他們生的希望,對於未來有所期待,感受到冤獄救援而非只是畫大餅充滿不切實際的想像。鄭性澤協助海旺天光展覽多次,掛在模擬監所外「邱和順無罪」的布條,就是出自他的揮毫,表示自身因曾受許多貴人幫助才得以平反,也願意幫忙投入冤獄救援。 ▎簡介鄭性澤案 2002年1月5日,羅武雄與鄭性澤等人在台中一處KTV內飲酒,喝醉的武雄因為與包廂小姐發生衝突,開槍射擊天花板,台中縣警方隨即到現場,與羅武雄火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