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旺天光清大場|系列講座紀錄文】 少數中的少數:冤案救援及倡議中的女性經驗

【海旺天光清大場|系列講座紀錄文】 少數中的少數:冤案救援及倡議中的女性經驗

▎前言

講座由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以「為甚麼我們要談女性經驗」開場,分別講述參與冤案救援的起點及冤案救援倡議中的身影,接著由倡議專員羅禮涵為全球女性死囚的概況進行分析,並對台灣的女性死刑犯與和死刑擦身而過的女性個案進行說明,最後分享自身倡議經驗。民間司改會設計師Mido則說明邱和順案中柯洪玉蘭案的疑點,並連結至其中的女性身影與倡議行動。最後,林欣怡針對NGO工作進行的關懷與行動為講座作結。

▎林欣怡:為什麼我們要談女性經驗?

因為它可能是特別的、少數的、不尋常的。欣怡舉了幾個例子:某些政府公文的名單中的女性的名字後面會加上(女),而男性則不會特別註明。欣怡強調這場演講不是要特殊化經驗,而是要讓人有敏感度,即便自己沒有經歷過也不需要去否認別人有可能遭遇到的情境,其中亦包含男性所可能遇到的困難;經驗上男性與女性並非對立,理解才是最重要的。


▎林欣怡:參與冤案救援的起點

廢死聯盟對於每個死刑的案件都抱持疑問,即便不是無辜的冤枉,社經地位的結構對量刑的輕重也存在一定影響。通常觀察到冤案的現象是因為對於死刑中的不平等及不安全的制度抱持疑問,這或許是某些支持死刑的人無法察覺的。

此處的靈魂拷問是我們是寧願錯殺一人也不錯放一人,還是完全無法接受錯殺的人?這沒有對與錯,卻值得思考。而當冤錯出現時,平冤之路卻是漫長而艱辛的,江國慶、徐自強、鄭性澤、謝志宏從被抓到獲得平反的時間都在十幾二十年起跳,從這些經驗來看死刑的冤案救援是跟時間賽跑、跟死神賽跑、跟遺忘賽跑。

▎林欣怡:冤案救援倡議中的身影

律師、人權團體、法官、檢察官、當事人、家屬、被害者、媒體、警察,冤案救援倡議中的身影有參與救援的人,也有讓冤案成為事實的人。諸多身影中,雖然並非絕對,但確實存在性別角色的區別:NGO 成員是女性、律師是男性、死刑犯是男性、法官是男性、家屬是女性。

作為社會倡議運動的一份子,欣怡提到自己在社運中收到的恐嚇與謾罵,很多都是針對性別,例如威脅強暴、分屍。這是男性同事或律師所不會面對到的狀況。欣怡強調雖然這些經驗很辛苦,但並非常態。NGO工作的經驗與氛圍在同僚間並不是輩分關係,而是夥伴關係,大家都是互相學習的對象。年輕的夥伴像羅禮涵、Mido為行動帶來新的想法與觀察。在環境隨時間改變的同時,新的夥伴也帶來新概念與活潑的救援樣貌,這讓倡議運動走得更長久。

▎羅禮涵:全球女性死囚的概況

世界各國全體死刑犯中,女性死刑犯的佔比與處決比例大約為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五。女性被判死的罪刑多和謀殺、毒品犯罪、違反性道德罪等有關。首先,多數因謀殺被判死刑的女性,殺害的對象是長期虐待自己的人。由於這些女性經驗常常無法被父權為主的司法體系信任,導致從受虐到求助無門,再到犯罪、判刑,過程往往遭受多層次的性別歧視。此外,在謀殺罪是強制死刑的國家,即便生命故事及家暴因子有機會說服法官,但在謀殺罪判強制死刑的規定下,法官也無能為力,不具有從輕量刑的裁決空間。

其次,毒品犯罪是中東與亞洲女性被判死的常見犯罪。違反性道德犯罪則常見於伊斯蘭國家。伊斯蘭法規定須至少四位目擊證人,才能證明懷孕是遭強暴所致,然而性侵通常發生在較隱蔽的場所,即便為公然性侵也鮮有人願意出面作證,嚴苛的舉證規定導致多數男性強暴者不會被定罪;身為受強暴者的女性,卻還得因非法性關係而遭判死,顯見女性社會地位低落的影響。

有些國家規定,不得對懷孕、哺乳中、育有未成年子女的母親執行死刑。看似對母親寬容,實際上是建立在父權性別分工之上,同時也意味沒有孩子的女性在法律上會處於更不利的位置。

總結來說,法律體系中的父權規範,傾向將女性視為受害者,而非犯罪者;女性有時因性別刻板印象受益,但若違反則可能遭受更重的懲處。許多被判死刑的婦女是性別暴力和社會經濟剝奪的倖存者,卻因為社會環境使部分地區女性文盲比例較高,同時,由男性為多數組成的司法系統又較難以理解女性經驗,因此在法律上難以自我防禦。


▎羅禮涵:台灣的女性死刑犯與和死刑擦身而過的女性個案

禮涵講述一些發生於台灣以女性為主要犯罪者的案件,其中的共通點是媒體上習慣為女性貼上的標籤。林于如(驚世媳婦)、蔡京京(孽女)、張芳馨(惡媳)、王麗芳(狠心的妻子與母親)、謝依涵(不倫關係)這些個案的女性犯罪者的犯罪與標籤多與家庭、情感關係聯繫。

▎羅禮涵:自身經驗

在倡議活動中,禮涵觀察到囚犯的家屬身影多為女性如母親、姊妹扮演關懷角色。雖然存在這樣的性別分工,禮涵認為倡議活動中身為女性並沒有特別的負面經驗,反而以晚輩(女兒)角色受到同學(在囚人士)的關懷,也並不會認為自己是被當成弱者而獲得關心。最後,雖然過去NGO有幕後付出者是女性,受訪出頭者是男性的現象,但是目前已經有所變化,禮涵強調自身的經驗中,倡議團體、人權團體多是性別友善的工作場域。

▎Mido:邱和順案中的女性身影與倡議行

針對海旺天光的活動Mido講述柯洪玉蘭案的客觀事實,以及邱和順等人被懷疑涉案的原因與案件證據中的疑點。她特別針對案件中的女性身影進行介紹,除了柯洪玉蘭外,也提及邱和順案中唯一的女性吳淑貞以及邱和順的媽媽,後者在2012年時到竹南做寫信行動,為兒子發聲。

Mido分享了平冤會的一句話「一條平冤路千百人在途」。邱和順案從2010年開始有許多民間團體志工投入救援,直到現在陸續有不同人加入,平冤路是一群志工默默付出走出來的。



▎還需要奮鬥的人權議題通常是小眾的


本次的演講講述倡議行動中的種種經驗,我們可以發現其中許多苦澀源自於需要進行奮鬥的人權議題,通常是那些得不到多數人認同的議題。對此,欣怡跟奮鬥中的夥伴說:「可以不勇敢、不堅強、有負面情緒,但要表達出來,找到一個夥伴可以聆聽,互相支持才能走得更長久。

我們不太可能期待他人因為一場演講改變,但是只要提供訊息讓對方開啟思考,這個改變就有可能達成。不需要對台灣、對公民社會感到悲觀,很多人願意思考,只是需要契機與時間。相信講者們與所有正在進行社會倡議的人都是不斷地在創造契機,並等待改變的時機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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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人/花栗豬

編輯/鄭羽芳